各市(州)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,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精神,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中办发〔2018〕6号)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35号)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《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19〕90号)、《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22〕14号)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川人社规〔2022〕9号)等文件要求,经研究,自即日起启动全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信用评估试点工作,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联系人:孙喜梅 何美军
联系电话:(028)86136211,17380451808
附件:
川人社职鉴〔2023〕22号(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《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信用评估实施方案》的通知)